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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8年土地确权结束后,这几种情况下的宅基地将面临回收!

    陈永发     2018-01-28 19:57:49     浏览:92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    发帖人:陈永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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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8-01-28 

    在农村,宅基地就是农民最宝贝的东西,有了它才有一个家。但是现在农村宅基地常常出现很多纠纷,或者使用不当的情况,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国家提出了很多相关的解决政策。随着农村宅基地政策和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,宅基地有以下几种情况将会被回收,这些你都知道吗?

    宅基地使用性质变更:宅基地本就是修建农民房屋用地,因此,农民如果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,私自变更宅基地使用性质,例如修建工厂、用作耕地等,一经发现,将会面临回收。

    宅基地出售给城镇居民:我国人多地少,一直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,且为防止出现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流离失所,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这一大局,我国立法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。因此,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应认定为无效,土地将会被回收。

    宅基地闲置时间两年以上:空闲或房屋坍塌、拆除2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的,前使用人将丧失宅基地使用权,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,注销其土地登记,土地由集体收回。

    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无人继承:宅基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,宅基地本身是不允许继承的,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老人的遗产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,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随着房产一起转移的,当房屋无人继承时,村集体将有权收回宅基地。

    综上来看,土地确权结束后,农村土地管理将会更加趋于严格,尤其是在宅基地这一方面;因此,农村农民一定要按照规定,合法使用宅基地,切不可掉以轻心,维护好自己的权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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